作者:俗里俗气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
“诏曰……擢伏完为并州刺史,即刻赴任,不得有误!”
刘协是吃了一惊,而伏寿当即喊了一嗓子,就哭出声来。
东汉的时代,州牧和刺史是两个职务,刺史是光武时改动了,刺史能独立处理郡国事务,对守、相进行赏罚等。原来刺史的职责只限于郡守、相等,顺帝时扩大到县的丞、尉,东汉中期以后,甚至常率郡县兵镇压变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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